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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4-22 10: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净矿”“净地”“净土”在内涵和外延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无论是土地还是矿产,均是自然资源,而且它们的使用权是供出让的,因此涉及多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上三种典型案例,都获得了显著成效,其经验值得充分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净矿”出让是在石子机制砂资源开发上,有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切实维护包括来自辖区外的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所有采矿权人能够顺利实施矿产开采活动,从而使各种市场主体投资矿产资源开发的信心大增。
 
  实现采矿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全面公开、交易全面进场、过程全程监管”,避免各种情形的“暗箱操作”,优化采矿权市场环境,从而使政府公信力得以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净矿”出让是一项创新性工作。瑞昌市在推行“净矿”出让工作中也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如:虽然根据现行矿产资源法规,采矿权人享有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受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用地用林指标等因素的影响。
 
  采矿权人难以按照建设用地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若按照临时用地审批又缺少法律依据,故面临用地用林违法违规风险。又如:“净矿”出让前的准备工作,涉及地面附属物拆除、地权林权处理、老矿山资产评估、坟墓迁移等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故一方面工作难度较大,另一方面成本增加较多。
 
  再如:一些矿山,除主矿种外,还有二类矿种或三类矿种伴生,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导致部分采矿权设置不尽合理,故不利于矿产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