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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砂石骨料行业高质量发展(9)

时间:2019-06-29 09: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量:

浙江省

5月2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禁止新建露天矿山严格管控新设矿业权的通知》,提出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严格禁止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新设经营性露天矿山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下同),未经批准不得变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和开采方式。

3月2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严格管控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矿业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浙江省将打造年产建筑用石料4亿吨的能力,其中,将建设六个省级砂石粘土矿产开发基地,新设10个左右储量规模达1亿吨以上、年开采规模达千万吨的砂石粘土矿采矿权,达到年开采3亿吨的开发能力。规划开采区内新设经营性采矿权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最小储量规模不小于1000万吨。

河南省

2017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要求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规划》要求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

2018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开发与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河南全省露天矿山开采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新设建筑石料类矿山,储量规模必须达到1000万吨以上,企业年开采规模必须达到100万吨以上。而大中城市周边规划开采区储量规模则需达到1亿吨以上,年开采规模需达到1000万吨以上,矿山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米。《通知》强调,要坚持先勘查后开发原则,建筑石料类矿山出让前,应先由财政出资查明资源状况,整体出让矿产资源,防止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现象,同时要在出让时以合同方式约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违约责任。对于已设中小型建筑石料类露天矿山,将不在允许新增开采储量和扩大开采范围,原有可采储量开采完毕后将不再延续。小型或安全距离不足300米的建筑石料类矿山,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