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牌要债公司

深圳老牌要债公司

专业追收各种死账、赖账、三角账、工程款、工资款

咨询电话:

400-4000-0000

首页 > 新闻中心 > 债务转移的法律认定是哪些

债务转移的法律认定是哪些

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数:36

  深圳要债公司推荐案例:
 
  1、债务转移的法律认定是哪些?
 
  1、债权转让的法律认可是,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转让无效。债务转让的,附属债务也一并转让,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的抗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间内表示同意;债权人不表示同意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2、合同法规定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协议。债权转让需要三方就债务转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债务承担必须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债权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经债权人同意;
 
  2.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3.债务人、第三人和债务人应当共同或者分别达成债务转让协议。
 
  可以看出,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体现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中,该条对债权转让从定义、转让形式到生效条件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也对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做出了具体的说明。